为切实加强对无牌无证暂扣机动车的回收解体工作,避免问题车辆再次流入社会,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4月16日,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公告后,在县物资公司依法对符合销毁条件的512辆问题机动车进行公开销毁。
活动当天,县物资公司工作人员在县委纪委、县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领导及部分群众的监督下,对该批“问题”车辆进行了统一拆解销毁。县公安局政委李云柯对此次销毁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规范报废车辆核定、销毁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买卖、使用报废机动车的危害;三是要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四是要加强源头管理,决不允许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红光通报了大队近年来打击整治交通违法工作及此次销毁机动车的基本情况。
通过开展此次机动车集中销毁活动,全面深化和巩固了我县开展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净化了全县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