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日前召开,会议强调,要严厉惩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行贿犯罪,严厉惩处严重侵害民生民利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的行贿犯罪,严厉惩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的行贿犯罪。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查办行贿犯罪案件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建立案件线索上报备案、案件说情登记等制度,确保办案工作严格规范。要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审判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贿犯罪案件量刑建议等制度,强化对判决裁定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处罚偏轻、失之于宽等问题,确保行贿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张耀宇 赵婧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