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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 廉洁为民
发布时间:2014-12-24 19:19:41作者:石林县法院来源:

 

2014年12月3日上午,昆明市男子苏玉峰向石林县法院石林法庭的陈丽红法官送上“秉公执法,廉洁为民”的锦旗,表示对审判工作的感谢。

2013年8月10日在石林县西石公路天生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当事男子苏玉峰受伤。随后,案件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按照程序开展了审判工作。由于肇事车辆、车辆所有人以及车辆保险公司均在江苏省南京市,给案件审判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承办法官克服送达上的重重困难,通过各种渠道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安排开庭审理,并在庭审前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后,判决由5名被告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共26万余元。考虑到当事双方均不居住在石林,案件执行不便的情况。审判结束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5名被告并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经过多次工作,最后5名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秉公执法、廉洁为民”的锦旗不仅仅是对审判工作的感谢,更代表了人民群众对县法院审判工作的认可,时刻激励法官们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秉公执法、廉洁为民,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