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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法学研究 推进依法治县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发布时间:2014-10-12 11:02:21作者:谭宜波来源:

——在石林县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朱副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石林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经过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这标志着石林县法学会正式成立了。大会选举我担任法学会会长,这既是对我、对县委政法委的信任,更是对我们的鼓励。在此,我谨代表县委政法委和本届理事会,向关心、支持石林县法学会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与会代表和全县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下面,我就开展好石林县的法学会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成立石林县法学会,是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建设美丽石林幸福彝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也是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入推进平安石林、法治石林和政法队伍“三大建设”的攻坚期,发展任务比任何时候都要重,维护稳定的压力比任何时候都要大,这些都迫切要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依靠法治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县委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成立石林县法学会。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人民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县法学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向着科学化、专业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县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站在建设平安石林、法治石林,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健康发展

  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学问,与政治紧密相联。法学研究、法律实践坚持什么样的政治方向,直接关系到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民主法制建设的性质和前途,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固。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切实把讲政治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真正把法学会建设成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重要阵地。要坚持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使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真正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尤其是政法部门的同志,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真正体现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的领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政治原则。司法体制和政法工作机制改革的一切举措,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在法学理论研究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原则,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努力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三、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和重大实践课题研究

  法学研究只有同大局结合起来,同社会发展的需求、人民群众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加强法学理论与法制实践的研究,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搞好服务。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学研究的重要职责。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学术活动和理论探讨。要围绕大局找题目、出题目,紧紧抓住法学领域和法律实践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课题,选准方向,集中攻关,努力多出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更好地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要结合实际,加强研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要从石林实际出发,自觉把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推进,不断增强法学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系列重大部署,针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诚信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从法治保障的角度突出实践性对策和合理化建议。要紧密结合全县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平安石林建设、法治石林建设、政法基层基础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找准法学研究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推动实现重点工作突破、整体工作提升等方面探索切实有效的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三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新是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县广大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深入基础单位和企业、农村,把握国情社情民情,了解法治实践需求,汲取基层的聪明才智,使法学研究工作深深地扎根实践,更好的适应时代要求、服务人民群众。要与时俱进,创新研究方法、研究手段,积极参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帮助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推动法学研究更好地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境界,努力推出更多高质量的法学研究成果。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石林法学会工作上台阶

  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组织保障,是法学会履行好“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职责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必须始终把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常抓不懈。

  一要加强法学人才队伍建设。法学人才是法学研究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学研究事业兴旺发展的保证。要以改革的精神,建立和完善法学研究队伍的管理机制,发现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使法学界、法律界那些有造诣、有成绩、有影响的优秀人才都能吸收到研究队伍中来,不断壮大研究力量。

  二要加强法学研究组织建设。法学研究组织是开展法学研究活动的重要依托。县法学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功能和人才资源优势,逐步完善法学研究组织体系,整合法学研究资源,形成研究工作的合力。要根据实践需要和人才资源的实际情况,积极组建行业系统的个人会员联络组,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在法学研究中的资源优势和主力军作用,不断拓宽法学研究的领域。

  三要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省、市政法委先后下发文件,对县级法学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县法学会要认真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法学会的组织规程、活动规则、管理机制等,推动实现法学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广泛学习借鉴外地法学会和其他社团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把县法学会真正建成全县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之家,在建设平安法治石林的进程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各位代表、同志们,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县,繁荣法学研究,服务石林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责任,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学会的悉心指导下,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共同开创石林县法学会工作的崭新局面,为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石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