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0日,在石林县检察院圭山检察室的主持之下,石林鹿阜街道办事处路星村小组完成了换届后本村矿产出租、集体林权等手续交接工作,正式接收了涉及本村矿产出租的31份合同、协议书、判决书,以及8本村集体林权证书。
路星村完成换届后,涉及本村的矿产出租、集体林权等手续一直未作移交,严重影响了村小组对村务工作的管理。5月,县委领导对螺蛳塘村委会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对路星村的矿产出租、集体林权等手续的移交工作做了要求。明确此项工作由政法委领导,检察院和法院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石林县检察院驻圭山检察室根据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明确工作思路,迅速获取各方面信息,走访了解相关情况,找出解决问题的症结。在有部门的配合下,找到了上届村民小组长梁某。梁某对检察干警的抵触情绪很大,通过感化和政策法律等工作,最终梁某说出了相关材料保存的地点。在乡镇检察室的主持下,通过村委会将涉及路星村矿产出租的31份合同、协议书、判决书,以及8本村集体林权证书等材料一并移交到本届村小组。
至此,路星村小组换届后路星村矿产出租、集体林权等手续移交工作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