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林县法院民二庭到大可乡巡回审理14件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该系列案件原、被告均系大可乡村民,被告韩某系该村村小组副组长,原告诉称被告韩某向村民购买玉米未付款,诉请由被告韩某支付购买玉米款项。被告韩某辩称,其是村小组副组长,购买玉米的另有其人,其仅仅是在广播里通知种植户收购玉米的老板到村里收购玉米,现在收购玉米的老板跑了,村民不应当要求其支付玉米款。
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农户较多,双方当事人均距离法院较远,又值农忙时节,民二庭决定到大可乡巡回审理该系列案件。为了确保当天的法庭审判能够顺利进行,民二庭法官在开庭前积极与大可乡司法所和村委会沟通协调,并作了大量的安排部署工作。虽然到庭的当事人和旁听人员达40余人,但整个审理过程在审判长的指挥下都有条不紊的进行。
由于该系列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但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庭审,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希望法院能够多进村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