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石林县法院采取七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要强化职业良知教育,提高法官的自律意识,让司法良知成为法官干警的一种自觉的道德选择;二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干警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注重司法文明,遵守司法礼仪,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三是强化司法公正理念,增强依法办案规范司法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理念,规范适用法律,严格裁判标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自觉遵守法官的行为规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审判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避免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四是强化司法廉洁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廉洁司法的制度规定,确保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防止对当事人“吃拿卡要”和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司法不廉行为。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坚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五是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云南省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六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廉政格言短信、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发挥廉政文化熏陶功能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多管齐下,注重预防,确保干警违纪“零发生”;七是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监督,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紧紧依靠群众和社会的力量来推进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