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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23 11:11:51作者:石林县司法局来源:

  石林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刑事诉讼环节,成立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评审委员会。

  制定工作规则,明确主要职责。石林县司法局制订了《社会调查评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对石林县司法局接受委托拟在本县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对其居住社区影响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合议,提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

  提出工作要求,保证工作有序开展。评审委员会合议案件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全体成员参与,其中司法所长参与本乡镇案件合议,案件合议应制作合议记录,如实记录合议情况,参与合议人员的意见应由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强化工作程序,明确目标任务。评审委员会根据调查评估小组或乡镇司法所的调查情况,及时召开评审会进行案件合议,听取调查评估小组或司法所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可征求法学、心理、社会学等专家的意见,集体研究提出被告人、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最终形成调查评估意见。评审案件实行回避及保密制度,评审委员会案件合议实行回避原则,参与案件评估合议人员遇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应主动回避。评审委员会对案件合议实行案件保密制度,参与案件评估合议人员,对案件合议内容应当保守秘密,遵守《云南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第六章规定工作纪律。

    石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评估评审委员会的成立,推动了“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有效防止了调查评估流于形式,提高了风险预见性,实现了案件合议的严谨性,使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成为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体制创新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