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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筑防线 防微杜渐保廉洁
发布时间:2014-04-22 14:32:37作者:石林县政法委来源:

  廉,取所当取,不义之财分文不取;公,用所当用,人民权力绝不滥用。2014年4月10日石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某贪污、受贿案,旁听台上座无虚席,石林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代表、人民监督员共140余人到庭旁听。

  庭审过程中石林县检察院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大量的证据,面对被告人及辩护人对犯罪事实的异议,公诉人沉着应对,条理清晰地就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慷慨激昂地发表了公诉意见,除陈述案件的情况及被告人应负的刑事责任外,重点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使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本质及根源,并对旁听人员起到了深刻的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石林县检察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到检察院对公诉人对出庭情况进行评议,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纪检组组长、公诉科科长以及出庭支持公诉的相关人员与各方代表一同参加了座谈会。

  “公诉人对案情非常熟悉,法律运用适当,应对有理有据,体现出了较高的综合素质!”“公诉人业务能力强,对待辩护人思路清晰,应对沉着有力!”在座谈会上,各方代表充分肯定了公诉人的现场表现和出庭的总体效果,认为公诉人仪容举止大方得体、举证充分、应变能力强,能够较好地驾驭庭审过程,各代表表示,通过观摩庭审,进一步增进了对公诉工作的认识,并且受到了一次很好的反腐教育。

  会后石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作了总结,出庭公诉就像拍电影,是一种遗憾的艺术,再优秀的出庭公诉也会存在瑕疵,但是每次都要吸取经验,使得下次表现的更好。反腐行动也是一样的,需要大家共同不断的努力,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