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机构设置

石林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4-04-11 17:08:29作者:来源: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执法监督、政法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责为: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各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