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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关于命名“平安乡镇(街道)、单位”及表彰“先进平安乡镇(街道)、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3-14 15:51:48作者:石林县政法委来源:

(2014年2月13日)

    201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法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打造平安、推动发展、构建和谐”的总体要求,以争创省级先进平安县为抓手,以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突破,认真落实平安创建的各项措施,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层次,有力确保了全县大局的持续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弘扬先进、总结经验、促进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大可乡等5个乡镇(街道)为“平安乡镇(街道)”,石林管理局等59家单位为“平安单位”;并授予2013年度平安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长湖镇、西街口镇“先进平安乡镇”荣誉称号,授予县交运局等18家单位“先进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县委、县政府希望被命名和表彰的乡镇(街道)及单位珍惜荣誉,巩固成果,再接再厉,进一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和措施,在平安石林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奋勇争先,再创佳绩。

 

 

    2013年度“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平安乡镇(街道)(5个)

  鹿阜街道、长湖镇、圭山镇、西街口镇、大可乡

  二、平安单位(59个)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党史研究室、县编办、县外宣办、县委老干局、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电视台、县科协、县财政局、石林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农林局、县水务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台创委、县发改局、县烟办、县人社局、县旅文广体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计生局、县民宗局、县史志办、县供销社、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工管会、县土储中心、县爱卫办、县档案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石林运管分局、县气象局。

 

   2013年度“先进平安乡镇(街道)、“先进平安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先进平安乡镇(街道)(2个)

  长湖镇、西街口镇

  二、先进平安单位(18家)

  县委办、县人大办、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计生局、县人社局、石林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安监局、台创委